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NEWS CENTER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国家药监局关于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43号)

【概要描述】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等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关于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43号)

【概要描述】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等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详情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等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硫化氢。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湖北同德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藿香正气水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甲醇量。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安国振宇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万仕诚药业有限公司、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同泰佗祖堂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众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时珍制药有限公司和甘肃省国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8批次菊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禁用农药残留量。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新疆恩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化州市华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4批次紫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2年9月8日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甜蜜一“夏”——诺和德美“夏日瓜瓜纳凉会”主题活动
酷暑盛夏,烈日炎炎,持续高温下,为感谢公司员工的辛勤付出,2023年7月28日,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夏日瓜瓜纳凉会”月度主题活动。在京员工欢聚一堂,一起欢乐吃瓜,开启夏日清凉时刻。
诺和德美助力申办方改良型新药获临床批件
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热烈恭贺申办方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及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企业)改良型新药BTP0611获临床批件!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官网信息显示,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及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企业)提交的改良型新药BTP0611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炫彩六一 童心同乐 | 诺和德美花“YOUNG”庆“六一”活动
送走五月的芬芳,迎来多彩的六月。生当少年,心怀世界!为增强员工的幸福感、归属感,在第73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诺和德美组织开展花“YOUNG”六一趣味活动,并为家有宝贝的员工准备了儿童节礼物!体现了诺和德美大家庭的温暖,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春日唤醒计划 | 诺和德美DIY绿植体验活动回顾
为丰富企业员工的文体生活,用文艺创作增进员工之间的情感交流,近日,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共赴好春光•春日桌面唤醒计划”盆栽绿植DIY活动,大家欢聚一堂,一起收获了美好心情,陶冶精神生活。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11号楼3层

邮箱:nhbd@noahpharm.com

电话:010-83688374 / 18600873009

诺和德美

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2021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
京ICP备17066148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